机动车保险本是车主和司机的安全保障,没想到却被“李鬼”盯上了。
3个月前,天津车主周先生的车险即将到期,接到自称是“人保”车险业务员的电话,称通过其续保可省1000元,而且审核松、理赔快,周先生毫不犹豫地办理完手续。最近,周先生的车发生事故联系理赔,但被对方百般推脱,他找到电子保单发现商业险变成了“车辆统筹险服务合同”,销售方是“国昌(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随后这位业务员直接玩“失踪”……类似的一幕,正在多地重演。
针对此类现象,12月2日,宁波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12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等的风险提示》。两则风险提示中均强调,“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统筹险)”不是保险业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如带有“统筹”、“互助”、“联盟”或“汽车服务”字样,消费者切勿轻易下单签约。
“统筹险”投诉增多
像天津车主周先生遇到的这类情况并非少数。近期,各地关于车险续保遭遇“李鬼”的纠纷投诉呈现增多趋势。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这也是众多网友吐槽的热点,本想续保车险为图便宜却买成了“统筹险”。
“所谓‘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与车险有很大区别。”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冒牌的“李鬼”公司既无合法经营保险资质,更没有理赔支付能力。买了“统筹险”的车主,一旦需要理赔,基本都会被对方拒绝,而且对方公司时常变化注册信息,逃避主管部门监管,车主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车辆统筹险’电子发票与保险公司正规车险的发票十分相似,但仔细看还是有很大区别。”网约车车主宋飞表示,当时购买时没有仔细阅读保单,后来车辆出现事故找对方理赔时,对方刚开始说不属于理赔范围,后来直接拉黑车主。当宋飞准备在网上查找对方公司信息进行起诉时,第一次查找,信息显示对方注册资本是100万元,一周后再看,该公司已经更名,且注册资本改为10万元,再过一周,该公司显示已注销。如此一来,连被骗的几千元也彻底无法追回。
“‘统筹险’实质是一种不被法律认可的变相集资,主要盯上的就是数量庞大的车主群体包括网约车车主。”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谈到,“统筹”原本是限于运输公司内部的车主自愿集资,如果出现事故时参与集资者可获得一定补助。而“李鬼”公司主要针对一些网约车、大货车车主投保难、续保贵的情况,进行欺骗性销售,同时不乏一些对价格敏感的私家车车主也有上当,这类“李鬼”公司骗到钱后往往选择“跑路”,或换个“马甲”继续经营。
车辆投保需规避风险
在一些消费者的吐槽中,“统筹险”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售出,除了价格陷阱外,还因为其中有部分正规保险公司的中介及业务员为了高额“回扣”,参与了“统筹险”的销售。同时,“统筹险”所谓的“保单”与正规保单也极其相似,存在一定伪装性,不仔细看难以辨别。
对此,中保协和宁波金融监管局发出的提示指出,消费者投保时要注意甄别保单内容,如发现正规保险公司业务员参与销售,可通过拨打各地12378热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及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近年来,有关“统筹险”的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在多起相关类似案例中,“统筹险”服务合同基本都被法院判为无效合同。但是,即便法院判决经营所谓“统筹险”的运输安全统筹服务公司在第三者责任统筹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却由于此类公司往往无赔偿支付能力,最终投保人获赔无望,甚至还要替“统筹险”公司付出高额赔偿代价。
纪雪洪建议,一方面,车主个人投保、续保时要有甄别意识,看保险机构名称、保险类别、保单内容是否规范合法,特别是大幅低于市场价的保险产品更要高度警惕,有疑问时可以通过正规保险机构的官方客服咨询,尤其要注意防范个别保险机构中介推销的不规范“统筹险”及不合法合同。另一方面,在主管机构及协会发出风险提示后,网约车平台也应该向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车主或司机发出风险警示,提示效率更高,防范效果更好。
“统筹险”缘何屡禁不止
主打“性价比”的“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之所以屡禁不止,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网约车、大货车等营运车辆因商业险保费高、投保难、续保难的矛盾。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网约车分会会长顾大松向《中国汽车报》记者确认,郑州、西安、济南、长春、南京等地均有网约车平台公司反馈车险价格太贵,或是保险公司控制投保总量,甚至在有的城市,保险公司对部分车型拒绝办理保险。
保险业人士许凡(化名)介绍,一般网约车司机一天累计行驶12~15小时左右,疲劳驾驶容易出现事故,这样的情况多了必然增加保险公司负担,导致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下降甚至拒保,或是抬高保费价格。现在新能源网约车占比很高,而新能源汽车的售后维修体系不够健全,一旦涉及要换电池,有时需要十几万元甚至更多,保险公司在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更是望而却步。没有合法的保险,这些车辆无异于在街头“裸奔”。还有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拒保提出质疑,认为违法,但现行规定中,只有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交强险,其他商业险属于保险公司经营自主权选择范围。这些现实情况,都导致网约车等运营车辆投保难的问题迟迟无法解决。
纪雪洪建议,应采取多重手段综合施政来解决这类问题,一方面,网约车公司应加强监管,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并针对驾驶员的事故率等指标设置考核和淘汰机制,相关行业协会应建立相关的行业规范,对网约车从业者实施登记制度,杜绝被一家公司淘汰后又换到另一家继续做,对公共交通安全负责要落实到行业管理制度上。同时,如果某网约车平台能够达到较高的规范管理和运营水平,车辆事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保险公司可与其协商集采事宜,为其提供定制化的保险业务,确保保费和成本双方均可接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网约车投保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投保难题,应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号召更多社会资源参与进来,推动产业链的技术升级,无论是通过采用新技术还是创新商业模式,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门槛特别是更换电池的费用,从而给保险公司减负,提升其承保积极性。
顾大松认为,可行的解决方案是加大行业风险减量的管控,如通过安全培训、技术监测与干预等工作实现网约车事故风险减量。另外,网约车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运用科技手段区分事故率高低不同驾驶员,开发精细化的商业性保险,实现奖优罚劣。此外,还要发挥行业力量,在共同推动网约车行业风险减量工作的同时,创新推动行业企业之间的互助保险建设。
“针对车辆使用特性,细化保险种类也是一条出路。”曹鹤表示,建议从保险机制上创新思路,像美国网约车司机在打开公司软件之前的事故,由个人投保部分买单,而打开公司软件之后运营发生的事故,由公司投保部分买单。因此,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同时,还需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精细化、多路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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