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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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包括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十个方面39个点。其中,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涉及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涉及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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